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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国际家庭日|《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 : 2023-05-13 09:21:39     浏览量 : 2056

2022年2月,江苏省印发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涉及生育假、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托育教育、住房财税及女性就业等,每一项都会对我们的生活有重大影响。

《方案》出台背景

江苏省统计局发布消息,2021年末江苏常住人口总量为8505.4万人,相比2020年末增加28.1万人,增长率为0.33%!总体低于2010-2020年年平均0.75%的增长水平。

人口数量持续走低,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有了《办法》的出台,由于内容过多,小编梳理了几条重点信息供大家了解。

一、 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

1、 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2、 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

取消社会抚养费,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及时清理与三孩生育政策不一致不衔接的相关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落实属地责任,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健全人口服务体系

“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完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在城乡居住社区建设改造中,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增强抚幼养老功能。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实现生育登记网上办理。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

 

二、 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1、完善生育休假制度

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2、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

规范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落实《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要求,积极推进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商工作,开展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专项执法行动,防止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哺乳而被降薪辞退。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为生育后女性职业发展创造有利环境。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

对生育二孩和三孩的女性劳动者,优先给予就业帮扶。深入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将用人单位女职工权益维护情况作为诚信评价的重要内容记入守法诚信档案。

3、 加强住房支持政策

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各地可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三、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

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带薪护理假。

探索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服务支持政策。

 

    《方案》不仅延长了假期,还通过完善配套的生育福利政策,努力减轻大家生娃、养娃的压力。希望大家都能够响应国家政策,抓紧行动起来!